美西時間2011年10月5號,我所敬佩的 Steve Jobs 辭世了。這天早上九點的課,因為前一天準備被審資料準備太晚,差點睡過頭,被女朋友打電話來叫醒,他第一句話就告訴我「賈伯斯過世了!」。一聽到這消息,以往喜愛賴床的我,也瞬間醒了。起床不是刷牙洗臉準備上課,是上各大網站確認這個消息。但令人難過得是,賈伯斯真的走了 :(。
印象中的蘋果
Apple與賈伯斯,其實我跟他們不熟,在我大部分的人生中,我知道有蘋果電腦,但不知道賈伯斯,也對他們沒興趣。在在高三要畢業那年(2008),WWDC 發表會上出現了令我眼睛為之一亮的產品 - Macbook Air,我對於這麼輕薄的筆記型電腦真是驚嘆不已,連 iPhone 都沒注意到。尤其是從牛皮紙袋裡拿出 Air 的畫面,在新聞上看到那畫面,至今我仍記憶猶新。但對於 Apple 的產品印象就是「好貴」,但事實也是如此,不過最近真的有感覺到價格有漸漸降低。可惜 Air 也很貴,加上很多人都告訴我 Mac 不好用,所以對 Apple 就不再關心了。
第一顆蘋果
直到去年,我買了我人生中第一個 Apple 的產品 - iPod touch,開始了我對 Apple 產品喜愛。但起因卻是接觸到 Android 才進入智慧型裝置的世界,才有購買 iPod touch 的衝動。
玩了玩一陣子的 iPod touch 後,覺的這真是個做工精美的產品,他的工藝設計真的是其他產品不能比擬的。看看第四代那精美輕薄的鋁合金快殼,搭配可口的蘋果商標。然後,遊戲很好玩這樣。對於 iOS 個人其實覺的不太好用,所以最後手機選擇了 HTC ,也因為自己滿嚮往 Google 的。但看著前陣子 iOS 5 的介紹,Apple 提供的服務真的很不錯,而且在真的實際使用了兩個作業系統後,才能真正感覺到 iOS 對於使用者體用者體驗是多麼的用心,除了電池。不論兩個作業系統的軟體質量,在操作的體驗上,iOS 做到了極簡的操作方式 - Home 鍵。所有的手機功能,都只是按 home 鍵,這點也跟 Mac 很像,滑鼠只有一個按鍵。其他的功能全部都會顯示在畫面上,使用者用看得就知道按哪個地方可以有什麼功能。反觀 Android,許多功能都隱藏在 menu 鍵裡面,這顆 menu 是我認為 Android 最多於的地方,但他的返回鍵還不錯。
另外順暢度, iOS 也是大幅領先 Android,在我 iPod touch 規格比我 Desire Z 還差的條件下,可以明顯感覺到 Android 是多麼的遲緩,當然或許是 Android 多工的關係,但這的確嚴重影響了使用者的體驗。在我認為,智慧型手機多工其實沒有比順暢重要,常常我要打個電話發個簡訊,按個 home 鍵,結果要等 launcher 重新載入。當然我是個滿嚮往 Google 的人,所以其實比較希望 Android 可以做的更好不要敗給 iOS 了。
第二顆蘋果
接著,我開始對 Apple 的其他產品產生興趣了,也就是 Mac。每次經過 Apple 的專櫃時,總會進去玩玩。對 Mac 的第一印象就是很漂亮,觸控版很強大。在我接觸 Mac 的這段時間,常常都在使用 Linux,所以很依賴終端機。也令我非常討厭 Windows 那難用的命名提示字元,雖然後來出了個 PowerShell,但也不是很好用。在開始了解 Mac 時,發現了他算是個 BSD-base 的作業系統,而 BSD 是 unix 的分支,因此相容許多 linux 的套件。另外,Mac 也有 space,在windows下,試用過了不少的類似 space 的軟體,但都覺的不是很好用。還有 expo 的功能也是深得我心,不用一直按 alt+tab 去切換視窗,只要設定個 hot corner 或 shortcut,就可以很方便的跳到我想要了地方。就在此時,我愛上 Mac 了。但他很貴,所以買不下手。
今年四月,由於想要架一台 server,正當我在搜尋合適的電腦時,發現了 2010 暑假標錯價的 Mac mini server,於是以高於原價五千的價格購買了這台二手的 Mac,也是我第一台 Mac,但我就真的把他當 server 架設部落格。直到今年九月,我的 VAIO 壞掉了,另外也申請了 AWS,所以目前也沒有迫切需要 server 的需求,所以就暫時拿那台來當桌機了。目前就 Mac + Ubuntu 兩個作業系統在使用了。
蘋果農夫
回到重點,賈伯斯。我對賈伯斯的第一印象其實很差,畢竟常聽到什麼果粉、蘋果教、蘋果迷的字眼,然而他被灌上教主的稱號。看著一些為 Apple 瘋狂了人們,讓我覺的他好似個惡魔一般,可能我天生反骨,很多人崇拜的人我就不喜歡這樣而已。但就在擁有了蘋果的產品後,我也開始去了解這個人。最初接觸到的是 WWDC,認為這個人是個簡報高手,行銷推銷的高手,他懂得說服別人。我曾經被批評簡報能力很爛,在聽完他的發表會後,我把他當作我首要學習的對象。但可惜他是發表產品,我是報告 paper,兩個性質完全不同。但他還是有許多值得我學習的地方。
從投影片、臺風與用詞開始注意。也因為想跟他學習,所以開始找他演講的影片,而找到了 2005 年他在 Stanford 的畢業演說 - Steve Jobs’ 2005 Stanford Commencement Address。也接觸了他所分享的三個故事,這個講稿我大概看了兩三次了吧,才因此敬佩 Steve Jobs。賈伯斯給我看到了一個真正有夢想,且勇於實踐的例子。不管遭遇多少困境都不被打倒,這樣的精神是我所敬佩的理由。他雖然開創了許多革命性的產品,但革命性的產品其實很多,我覺的熱潮來至於蘋果產品的做工精細,來自於賈伯斯對完美的堅持。
在那份講稿中,賈伯斯說出了太多富有意涵的話了。
You can’t connect the dots looking for ward; you can only connect them looking backwards.
你無法預先把點點滴滴串連起來;只有在未來回顧時,你才會明白那些點點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
Don’t be trapped by dogma — which is living with the results of other people’s thinking. Don’t let the noise of others’ opinions drown out your own inner voice. And most important, have the courage to follow your heart and intuition. They somehow already know what you truly want to become.
不要被教條所侷限 - 盲從教條就是活在別人思考結果裡。不要讓別人的意見淹沒了你內在的心聲。最重要的,擁有追隨自己內心與直覺的勇氣,你的內心與直覺多少已經知道你真正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最後,期許自己「Stay Hungry, Stay Foolish」。